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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賣隱形眼鏡 15賣家觸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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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5-12-10 01:00:33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網路賣隱形眼鏡 15賣家觸法
(中國時報)金穎清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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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或第3等級醫療器材,依法不能於網路販售,台北市衛生局昨公布下半年稽查結果,露天拍賣網站8件、奇摩拍賣網站和痞客邦部落格各2件,及shop2000、蕃薯藤天空部落格、PChome商店街各1件,共15件違規,已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刪除違規網頁。

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技正李慧芝指出,yam蕃薯藤天空部落格、痞客邦2件個人賣家,在部落格刊登訊息,再連結到其它網站販售,且都未留下真實姓名,因此衛生局無法查明負責人,已移送檢警調偵辦;於奇摩拍賣販售嬌生隱形眼鏡的個人賣家為初犯,則對其加強法規宣導;其餘12件設籍於外縣市的賣家,移請該縣市衛生局處辦。

來源: 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51208000478-260102
來自群組: ♨ 秋居 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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